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巡察工作,优化巡察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和“熔炉”作用,现面向全校充实校内巡察干部人才库。原则上巡察组组长由学校中层正职担任,巡察组副组长由中层副职担任,工作人员由科级干部担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中共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担当作为,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4.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工作秘密,遵守校内巡察工作纪律要求;
5.具有履行巡察监督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6.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二、推荐人数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正处级干部和副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各1名;其他处级单位推荐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1名。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充实校内巡察人才库对加强校内巡察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荐优秀人才。
2.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3.请各部门、各单位于7月2日前将《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巡察办(办公楼4053),电子版发送至dwxc@sdada.edu.cn
附件:《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巡察办)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