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5:55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通过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适用对象

副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均应经常、认真、严肃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主要内容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一般每季度参加1党支部党员大会,与党支部其他党员一起学习研讨交流思想、讨论表决等;一般每月参加1次党小组会议,与党小组其他党员一起学习研讨、交流思想、执行决议等;是党支部委员的,一般每月参加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与党支部其他委员一起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建设和支部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一般每月参加1次党支部开展的主题党日,进行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党员领导干部应当结合学习成果和工作实践,采取专题或微党课等形式,贴近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坚持为党员讲党课。

(二)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带头认真学习,提升思想政治觉悟;要带头与党支部其他党员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凝聚思想共识。会上,要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自觉接受监督。会后,要带头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三)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自觉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一般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四)严格谈心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与党支部其他党员深入谈心谈话,每年一般不少于1次,作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手段。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坚持关心激励、以诚相待、注重实效、经常及时的原则,达到统一思想、激发干劲、疏导情绪、提醒教育的目的。谈心谈话可结合落实学校《干部、人才谈心谈话制度》、召开组织生活会等一并进行,增强工作实效。

  四、督促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年度(学年)考核述职,对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或作出说明;省管干部要在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中作出说明。党支部应履行好职责,完善党支部活动计划,及时发至党员领导干部,督促提醒其严格落实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区分具体情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提醒或约谈本人。


版权所有: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党委组织部(党校 巡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电话(传真):0531-89626297        邮编:250300       E-mail:zzb @sdada.edu.cn